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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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包头市委宣传部、包头市直属机关工委、包头市民政局、包头军分区政治部、包头市慈善总会五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2007年“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是由胡锦涛总书记亲自倡导并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的一项民心工程。今年在全校开展的捐助活动仍围绕“送温暖、献爱心”主题,广大干部、教师和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美德,为困难群众提供援助,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关心困难群众,人人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慈善事业的深入发展,构建和谐包头、和谐内科大做出积极贡献。

二、募捐内容及其用途

本次募捐活动主要包括款、物两项内容。其中,募捐款全部纳入包头市慈善总会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开展的助医、助学、助困、助孤、助残等真情送温暖工程;募捐物品主要用于帮助灾区群众顺利过冬,因此,物品以御寒衣被为主,包括棉被褥、大衣、羽绒服、毛衣、毛裤、绒衣、绒裤、棉衣等。

三、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从2007年11月26日开始,12月25日结束。

四、组织形式

1、校工会负责本次捐助活动的全面部署、协调以及捐助款物的汇总、转交。

2、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具体负责本次捐助活动的组织和捐助款物的收集、整理、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接收的捐助款物和明细表转交校工会。

3、党委宣传部负责本次捐助活动的宣传工作。其中,对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捐助情况在经校工会核实、认定后统一在校公示栏、校园网公告。

五、活动要求

1、积极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这次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校园的具体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党员要带头捐助,起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2、坚持自愿,量力而行。本次捐助活动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倡导教职工捐献一天的工资,学生捐献一天的零花钱。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校 工 会

2007年11月26日

(附:募 捐 款 物 登 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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